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解读
2025 年 12 月 17 日,国家卫健委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这是该法自 1998 年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。其内容从原本 24 条扩充至 60 条,分五章阐述,核心围绕献血机制完善、献血标准调整、保障激励强化等方面展开,以下是详细解读:

无偿献血工作政策要点整理
一、强化组织动员,明确多方责任
1、确立核心领导与协作机制 坚持党对献血工作的全面领导,将献血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。建立部门协商制度与血液安全专家委员会,为献血工作提供决策支撑与技术保障。
2、细化各方具体职责 地方政府负责规划协调献血宣传、网点建设等工作。 国家机关、企业等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,血站可上门采血。 学校需将献血知识纳入教材或德育教育。 新闻媒体、公共场所配合开展献血公益宣传。 形成政府、部门、单位、公民的四方责任体系。
二、优化献血核心标准,提升血液保障能力
1、科学调整献血关键指标 献血年龄由18至55周岁调整为提倡18至65周岁符合健康要求的公民献血,契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,也符合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提升的现状。 全血捐献间隔从不少于6个月缩短至不少于90天,每次采集全血不超过400毫升,该标准参考国际通行做法,经国内多地实践验证具备安全性。
2、完善采血与用血配套 每个县市区至少设1个固定献血屋或点,用血需求大的区域酌情增设。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稀有血型献血者数据库,健全血液应急调配机制,应对临床用血需求及突发情况。
三、升级激励保障,保障献血者权益
1、多元福利覆盖 献血者可获得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。 单位给予适当补贴,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献血后休整。 医疗机构为献血者提供便捷就医服务,血站开展关爱活动。
2、用血权益强化 献血者临床用血可免交血液成本费用,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临床用血可免交或减交相关费用。 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前提下,献血者及其亲属享受优先用血待遇。 无偿献血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城镇创建指标,积极献血或组织献血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表彰奖励。
四、细化管理规范,严明法律责任
1、规范机构操作 对血站的采供血流程、血液质量安全、执业公开等作出明确要求。 规范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安全与医患沟通工作,确保血液从采集到使用的全流程合规。
2、明确处罚依据 单独设立法律责任章节,针对血站超量频繁采血、医疗机构违规用血等行为制定相应处罚规定,遏制非法血液买卖,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双重安全。